桃園市樹木保護自治條例修法大戰

Publish Date | 2023/08/21 04:47
桃園市樹木保護自治條例:我們的第一次議會立法攻防戰

2020年2月,在廣大龜山鄉親們小額捐款的暖心支持下,我們順利將龜山「役所大樟樹」從私人土地上移植到千禧公園,但從倡議、溝通、募款到移植,幾乎全由民間發動,讓人不禁懷疑,我們的政府在幹什麼?


桃園市在2018年10月就已公布施行《桃園市樹木保護自治條例》(以下簡稱樹保條例),主要規範桃園在地具有保存價值樹木的認定與維護事宜,然而老樹要受到該自治條例的保護,必須要經桃園市農業局認定通過後列管,政府的監督與維護資源才能介入。龜山老樟樹因坐落於私人土地上,未受市府列管,因此公家雙手一攤什麼也不做,逼得牛團隊必須以街頭募款活動籌措經費保留龜山老樟樹。


就算私人樹木受市府列管,依照樹保條例的規定,地主必須配合政府照顧老樹,且不可以隨意砍伐、移植或修剪,對於地主來說無疑是負擔;形成「有義務無權利」的不對稱情形,因此私人地主始終興趣缺缺、消極以對。因此,樹保條例上路以來,全桃園市列管的280棵樹木中,私人樹木僅有22棵,僅占全部列管樹木的7.9%。我們從龜山的老樟樹身上看見《樹保條例》修正的必要,因此主張加入地主損失的補償措施、地價稅補助、容積移轉及表揚獎勵等政策誘因,藉此鼓勵私人地主配合市府列管具保存價值的老樹。


服務團隊於今年4月擬具樹保條例的修正條文後與桃園市農業局開會討論,農業局表示「非常贊同」、法務局也表示與中央法規並無衝突,屬「完全可行」的條文修正。不料,5月審查法案時,不知哪裡來的神秘力量,讓這些官員翻臉不認帳,改口認為修法內容窒礙難行,並希望牛煦庭議員撤回修法提案,市長甚至公然打臉法務局,說這是「超前立法」,卻忽略台中、台南等地早有類似條文;只嘗試以行政權的傲慢,掩飾裹足不前的事實。


市府的怠慢與背信,讓我們不再願意以傳統的協商的方式處理法案,因為議會的立法權,實不容如此隨意作賤,因此我們堅持這次的修法內容,應在議事堂上討論、表決。審查當日,在數輪辯論之後,民進黨籍蔡永芳議員提議刪除「地主損失補償」與「容積移轉」等政策誘因的動議,等同封殺了修法最核心的內容。無黨籍的議員在表決的戰場上討不到便宜,我只能「四腳朝天」期待能多爭幾票。


無奈,國民黨黨團抱持著「關心但不介入」的鬆散立場,而民進黨黨團則透過動員優勢,最終以22:9的票數刪除了法案的核心條文,在此,我們仍然感謝支持本次進步修法的國民黨籍林昭賢議員、舒翠玲議員、涂權吉議員、陳萬得議員、黃婉如議員、劉茂羣議員、簡志偉議員,以及時代力量的簡智翔議員。


雖然,修法結果雖然不盡人意,私有老樹列管的進度怕是要繼續裹足不前。然而,我們卻成功地衝擊桃園市議會在地方自治條例上「唯市府是從」慣例,為桃園市議會「奪回立法權」鳴響了第一槍。

四腳朝天也只算一票啦!

法案攻防